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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分与学费的关系:
  1、公共课、公选课学分单价。各专业执行统一的学分单价(具体单价见附表)。
  2、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学分单价。按以下方法计算:(应缴总学费-公共课、公选课总学费)÷(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公共课、公选课的学分)。
  3、学生每学年初按学年预缴学费,每年末根据学分计费,多退少补。
  二、必修、限选课程选课及撤选
  必修、限选课程选课,指学生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限选课程选课。
  每期各专业学生按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限选课程,教务处将根据当期学生报到注册信息由系统全部代选,默认为全部修读。若有该学期暂不修读的某一必修、限选课程,相关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行撤销该门课程。
  撤销课程时间为:每学期第一周周二至第一周周五。
  三、跨专业选课及课程登记
  跨专业选课,指学生修读其它专业或本专业其它学期的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限选课程选课。(含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选课)。
  本类课程选课须在每学期第二周周一—第二周周五下午4:00之前,交书面申请到教务科(D304),由教务科代选(请在管理系统中下载申请表)。
  跨系转专业学生,需在第一周内到教务科(D304)登记体育和外语分层教学班级的变动情况。
  四、公选课选课:
  1、选课学生范围:全体学生。
  2、选课限定:
  1)、新生进校第一学期不进行公选课选课;第二学期可限选一门公选课;第三学期开始可在每个学期选两门公选课程(原则上分别选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各一门)。(数学建模培训除外)
  2)、在选课情况最终统计结束后,选课人数未满开课人数最低限制(20人)的课程当期不开课。选择此类课程的同学只能放弃该课程的修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选其它公选课。
  3)、学生选课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学生不能选择与本专业教学计划(导学手册上)设置的必修课或限选课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4)、晚上有必修课的学生在必修课上课时间不能同时选该时间内的公选课。3、选课时间:本类选课时间为开学第一周周二中午12:00—第二周周四上午 9:00以前。
  4、 改选时间:被取消的公选课名称于第二周周一上午在网上公布。所有选择此类课程的同学根据当时全校选课情况另行选课,改选课程将在第二周周一中午12:00—第二周周四上午9:00在网上进行。此后不再接受课程调整申请。
  5、公选课开始行课时间:公选课第三周开始行课,各班于第二周周四到教务处领取公选课课表。学生亦可在网上查询公选课课程表。
  五、体育选项选课部分:
  1、选课学生范围:二、三、四年级体育选项科目学分尚未修够教学要求的学生。
  2、选课时间:第一周周二中午12:00—第一周周五中午 12:00。
  3、开课时间:体育选项教学从第二周开始行课。
  六、大学英语课程分层教学层次调整:
  大学英语分层教学允许实行上下层次浮动,具体选课要求与操作程序如下:
  1、修读原则:每学期英语课程的修读,原则上仍按上学期已确定的层次和班级进行。
  2、层次调整原则:上学期期末考试英语成绩优异和很低者可适当调整英语课程的层次。(不同语种不能调整)
  3、层次调整标准:上学期英语课期末成绩在85分以上者,可上选到高一个层次的英语教学班学习;英语成绩在35分以下者可下选到低一个英语层次班级学习,但不能低于学校对本类学生的最低教学要求。
  4、层次调整办法:符合英语课程层次调整标准的学生,方可书面提交层次申请,由学分制指导教师审批后,再交教务处审批,同意后由教务处安排学生调整层次后的英语教学班,学生可于第二周周三在网上查询。
  七、学生选课结束后,必须填写选课确认书,交学分制指导教师审核后,交系部存档。

附表:课程平均单价(预算)

层次

收费类别

收费标准(元/学分)

专科

公共课

79

专科

文管专业课

79

专科

理工专业课

92

专科

艺术专业课

151

专科

IT专业课

207

本科

公共课

79

本科

理工专业课

96

本科

艺术专业课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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