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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提交各种教学资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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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教师每学期结束时必须提交半年或年度工作总结、学生成绩登记表、教学日志、教师评学表、教师听课表以及其他要求提交的教学文件。

　　一、半年、年度工作总结
　　半年、年度工作总结是教师对自己半年、年度工作自我全面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德勤方面。
　　2、教学方面：全年教学班级、课程名称、理论学时数、实践课学时数、总学时数、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教学效果；
　　3、科研方面：全年发表的论文题目、发表刊物、期别（时间）、是否核心期刊、独著或合著（注明第几作者）及获奖情况；著作要注明独著或合著（主编、副主编、撰写章节）、出版社、出版日期；课题要注明课题立项编号、结题证书、课堂负责人、主研人员、参研人员等，各种基金支助项目者亦需注明。
　　4、开展讲座情况：系部（组织者）、讲座名称、时间、参加人数。
　　5、参加学术会议情况：会议性质、时间、地点。
　　6、指导、参加学生课外活动情况：系部、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活动效果。
　　7、其它工作：如监考，部、室安排的其它工作等。（担任教研室管理工作的同志还需就管理工作作出总结）

　　二、学生成绩登记表
　　教师从网上下载学生成绩空白表，按要求填写，涂改处须有任课教师签名。学生成绩登记表须教研室主任签字。

　　三、教学日志
　　教学日志须按要求随堂填写。

　　四、教师评学表
　　以合班为单位，按学校统一制定的样表为蓝本，以电子文档形式每班填写一份。

　　五、教师听课表
　　教师听课表的填写必须真实，严禁随意填写。

　　六、其他要求提交的教学文件

　　七、教学文件提交应当在本学期考试结束后十五天内交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收集汇总后交部秘书处。

　　八、本规定从即日起实施。</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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