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长 田洪湖 副会长 罗玲 副会长 王艳 组织训练组:
组长 卢虹宇
副组长 贾爽 宣传组
组长 田梅
副组长 杨华 外联组
组长 黄鹏
副组长 甘锦曲
秘书组
组长 彭晓卿 财务组 组长 汪长海 主要职能: 组训组:
1.负责红会活动的组织工作。
2.关于急救知识、基本救护技能的培训。
宣传组: 负责活动的宣传。
外联组:
1.负责与各系建立良好的关系。
2.外出拉赞助等外联活动。
秘书组: 会议记录并存档。
财务组: 管理红会的一切费用。
经费管理:
目前向每位会员收10圆会费,由会长暂时管理。
已收330元,交校上150元.剩余180暂由田洪湖管理. 电气系2007红十字会名单: 卢虹宇 田梅 黄鹏
彭晓卿 徐珊 王艳
徐文娟 周小霞 王丽丹
胡曦 何北平 张雨
姚清远 习忠虎 贾爽
蒲杰妤 罗玲 黄菊
刘洋 朱燕 甘锦曲
周小江 江永富
冷鑫 苟伟 曾静
杨华 罗小红 汪长海
魏莉 周轩 刘龙群
陈江 田洪湖 赵先顺 红十字会电气系分会2007---2008上学年工作总结
我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红十字会法和上级领导的部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把红十字会工作全面融合到系里面的德育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为使我系的红十字会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促进红十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而努力。我们的目标是开展救死扶伤、扶危济困、尊师爱幼等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活动,努力培养具有“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新一代青年。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招 新:
2007年9月,我系顺利完成招新工作,并向会员解读了中国红十字会法与成都纺专红十字会章程,使“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深入人心,并顺利完成招新工作。
二、组织机构:
1、我系红十字分会自成立以来,努力的把组织机构健全。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组织训练组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宣传组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外联组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财务组长一名、秘书组长一名。
2、加强组织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及组织功效。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我系红十字分会制定了电气系红十字会会议制度,形成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为提高管理水平和组织功效,便于经验的交流,我们还十分注意对组织发展过程的总结,做好各种计划、总结。
3、继续健全组织机构,做好会员管理的现代化。及时地做好工作计划,把以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三、主要工作:
1、与本系劳动生活部举办了“电气系寝室文化节”,历时一个月,在这其间我们的活动得到了系上领导老师的支持,团总支学生的鼎力相助,和系上各寝室的积极参加配合,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落实了,博爱、奉献、和谐的时代主题。
2、参加了校红十字会举行的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四、总 结
通过在红十字会的工作让我们感受到: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是发展红十字事业的坚实基础。红十字会工作社会性很强,只有取得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才能取得实效;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是红十字事业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红十字会员要有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勇于拼搏的顽强意志、善于创新的科学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另外,选择有效载体和主题是使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
当然,我们在工作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广大会员沟通不是很好,宣传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动员会员广泛参与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干部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发展不平衡等等。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最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爱心,用我们的行动进一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做得更好。
电气系红十字会会议制度
一、会议制度:
1. 会员准时到场,不早退;
2. 开会必须佩带会徽;
3. 会议保持会场安静,并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4. 会上必须说普通话;
5. 每次会议各组组长将作任务安排和总结;
6. 会员有自由发言阶段,深入地学习红十字会章程;
7. 不得将红“十字会”说成“红十字协会”;
8. 会议中不得随意走动或离开;
9. 会议中会员应该以正确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身义务;
10. 认真听取记录并传达并落实会议精神;
二、会议时间:
实行单双周会议制度,单周正、副会长同各组长开会讨论近期工作计划;双周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完成各种任务。
三、部门设置:
组织训练组、宣传组、外联组、秘书组、财务组
四、主要职能:
组训组:1.负责红会活动的组织工作。
2.关于急救知识、基本救护技能的培训。
宣传组:负责活动的宣传。
外联组:1.负责与各系建立良好的关系。
2.外出拉赞助等外联活动。
秘书组:会议记录并存档。
财务组:管理红会的一切费用。
成都纺专红十字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性质)
成都纺专红十字会是在学校党政和中+国红十字会领导下的以学生为主体、教职员工共同参加的人道卫生救护组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的各项基本原则,接受上级红十字会的领导的组织。
第二条(宗旨)
在学校行政和上级红十字会领导下,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乐于奉献、助难救危,履行维护社会公德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任务)
救死扶伤、扶危救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无私奉献与共青团、学生和其它社团等群众组织开展的活动紧密配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组织原则)
学校红十字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条(权力机关)
成都纺专校红十字会全校会员代表大会,全校会员代表由红十字会及其学生分会推选的会员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一次。其职权是(一)选举产生成都纺专校红十字会理事会;(二)听取和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工作计划;(三)制定修改《浙江海洋学院红十字会章程》;(四)决定其他重大事件。
第三条(理事会)
在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由理事会负责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理事会的职权是:
1.审批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2.制定工作章程、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3.选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4.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由常务理事会召集。
第四条(常务理事会)
由副会长、副秘书长各部部长、副部长组成,负责执行代表大会和常务理事决议,负责经常性的工作。其职权是:
1.审批年度工作计划和预决算
2.审批工作报告;
3.审议其他重要问题。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
学校红十字会设立职能部门:组织训练部、外联部、宣传部、财务部。各自职责如下:
组织训练部:
1、 负责红十字会活动的组织工作。
2、 协助各系红会开展常规活动,各系开展活动时由校红十字会负责提供所需。
3、 管理各系红会组织部,并负责监督其日常工作及职能履行状况。
4、 负责红十字会关于会员应有的急救知识、基本救护技能等的培训工作。
5、 每学期定期组织各系红会开展全校性或各系系内培训工作。
6、 设校红十字会培训队,队员由各系红会推荐具备优秀技能知识的队员组成。定该队为我校红十字会培训工作的主要力量。
7、 积极开展与外校的联合培训工作 ,把我校红会办成真正培养有实际操作能力的人才的组织。
外联部:
1、 负责我校红十字会的外联工作,积极建立与外校红十字会组织之间的良好沟通,通过外联工作把我校红十字会事业建立得更好。
2、 负责与市红十字会的联系工作。
3、 积极开展与外校同组织之间的联谊。努力建立我校红十字会的优秀形象。
4、 管理及协调各系红会的外联工作,并为各系提供工作指导。
5、 协调促进各系红会之间的关系。
宣传部:
1、 负责我校红十字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2、 通过多种宣传渠道让外界认识我校红十字会组织,塑造我校红十字会的崇高形象。
3、 管理各系红会宣传部。监督各系红会宣传部门作好本系红十字会常规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红十字会的影响力。
4、 为校红十字会信息通讯员提供每次活动的宣传资料,并协助校红十字会通讯宣传员作好宣传工作。
5、收集世界级、国家级、市级红十字会活动和宣传的有关资料。
财务部:
管理红十字会的一切动产和不动产。
第六条(分会组织)
分会由系安排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设组织训练部、宣传部、财务部各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第三章 会员
第一条 本会会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国际红十字精神,热爱红十字会事业,承认并执行红十字会章程,具有博爱、奉献的精神。
2、 有较强的自律能力和务实精神。
3、 学习成绩较好,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 符合以上条件者采取自愿报名形式,由校红十字会审定批准。
第二条 本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并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
3、 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享有优先参加学习、培训的权利。
4、 向本会提出困难和问题,请求本会给予帮助和解决。
5、 向本会推荐适合本会工作的优秀人才。
6、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7、会员证由市级红十字会颁发全国通用证书。 8、全国有权参加校、系红会组织活动和会议。 9、会员有权了解上级颁布的精神和相关政策。
第三条 会员入会程序及标志:
1、 入红十字会,须认真填写入会申请书,并经校红十字会批准,正式成为会员。
2、 会员入会应按红十字会统一规定收取定额会费。
3、 会员将发给一本广州红十字会加印的会员证。
附注:本细则的解释权属广东金融学院红十字会,并由红十字会委员会实施。
第四条 本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管理。
2、 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3、 宣传本会宗旨,维护本会声誉,用实际行动扩大红十字会 的影响。
4、 向本会报告团体会务。主动向本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 会员在外服务期间必须佩戴会员卡、接受群众监督,规范 自身言谈举止。
6、 会员开展服务活动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7、 会员退会需提前两周向本系红十字会组织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书。 8、必须按时出席校、系红会组织的活动会议。 9、会员不许利用身份之便参与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红会章程等规定的活动。
第五条 会员奖惩方法:
1、 每学期参加本会活动次数超过2/3者,在评选先进个人时给予优先考虑。
2、 每年召开红十字会表彰大会,在全校评出"优秀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先进会员"并给予表彰。上报上级红会给予表彰。
3、 凡会员违反本会章程制度,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或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会籍。
4、 会员无故不参加本会组织活动超过三次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5、 凡会员应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系处分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止开除会籍处分。 6、参会期间应遵守会场秩序。
注:退会、被开除会籍的会员须缴回会员证(卡)。
第四章 经费
第一条(经费来源)
学校红十字会的经费来源是会费、社会捐助和学校补助。
第二条(善款管理)
1.善款募集活动,必须事先将计划、活动方式、使用方向书面报告党委,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或按上级红十字会的指令开展工作。
2.善款募集活动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好登录、公示工作。捐助时应有书面报告及相关凭证。
3.接受个人或社会捐助时,应出具有效收据。
4.每次募集善款活动结束后,应有书面小结,明列收入和支出情况。
第三条(经费管理)
1.经费统一由财务部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公示。
2.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控制经费使用;规范程序,切实做到收支两条线,杜绝坐收坐支现象。
3.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杜绝铺张浪费。
4.编制年度预、决算,加强经费计划管理,并作出书面报告。
5.严格善款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收留用。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红十字会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学校党委、校部备案。章程修改同上述程序。
第二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有不一致之处,应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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