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须知
一、 住院理赔须尤下列证明和资料
1、 出院证
2、 结算发票
3、 药品费用清单
4、 保险卡复印件1份
5、 身份证复印件2份
6、 住院费用超过2000.00元,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并盖医院章
二、 意外门诊理赔须有下列证明和资料
1、 用药发票
2、 门诊病历或病情证明
3、 用药须提供处方,照片需提供报告单
4、 意外事故经过说明,并经学校盖章
5、 保险卡复印件1份
6、 身份证复印件2份
三、 以上二种理赔若赔付金额(医疗费用在5000.00元以上)超过3000.00元,学生应提供身份证原件。
四、 办理保险赔付的时间为每月第二周星期二下午2--4点,第四周星期四下午2--4点,保险公司上门为同学们服务,地点在保卫处办公室,请同学们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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