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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工作职能

    保卫处是在学校党委、学校行政的直接领导下,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业务指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治安安定、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生财产安全等安全工作,是为广大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生活、学习提供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保卫处现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治安户政办公室、消防交通办公室、政保宣传办公室、内保队。保卫处除上述职责及机构外,学校校园秩序整治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机构也设在保卫处,并兼人民武装部相关职责。 安全保卫工作始终坚持 “ 以防为主 ,打防结合 ” 和 “ 专群结合、群防群治 ” 的工作方针,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校园的安全管理与服务,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为教学科研保驾护航,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 。

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是由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并在公安机关指导下管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协同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维护学校稳定,构建有序安全的和谐校园。 二、保护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和公私财物的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上级领导、外宾来校期间的安全工作。 三、负责查办一般治安案件和调查处理灾害事故,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作斗争。 四、负责草拟学校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报学校党政领导审批后实施。 五、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布的消防、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有关法规。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防患未然。 六、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户证、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办理户口迁入迁出;办理身份证的办证、换证、补证工作;做好出入境人员审查、登记工作。 七、负责做好调研工作,掌握情报信息,严守机密。 八、管理好各种文件档案、警具和贵重物品。 九、负责做好学校党政领导和公安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

办公室电话: (028)87843204 户政服务电话:(028)8784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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