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能及部门简介
     保卫处是在学校党委、学校行政的直接领导下,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业务指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治安安定、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生财产安全等安全工作,是为广大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生活、学习提供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保卫处现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治安户政办公室、消防交通办公室、政保宣传办公室、内保队。保卫处除上述职责及机构外,学校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机构也设在保卫处,并兼人民武装部相关职责。
安全保卫工作始终坚持 “ 以防为主 ,打防结合 ” 和 “ 专群结合、群防群治 ” 的工作方针,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校园的安全管理与服务,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为教学科研保驾护航,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 。
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并在公安机关具体指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
职责范围:
-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维护学校稳定,构建有序安全的和谐校园。
- 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 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和重点部位、要害部位的值班巡逻,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 查办一般治安案件和调查处理灾害事故,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邪教组织,调解内部矛盾。
- 制定学校维护稳定、安全保卫、消防安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 做好学校的户政管理工作,负责学校集体户口的核查办理,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做好出入境人员的审查、登记工作。
- 做好调研工作,掌握情报信息,严守机密。
- 做好文件档案、警具和贵重物品的管理工作。
- 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 其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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